中共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恩施州监察委员会驻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一、领导班子
纪委书记、监察专员:陈平财
纪委副书记:徐兆纯
纪委委员:李立平(女) 李光富 陈平财 姚源林 谭耀卿
二、部门设置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纪委与恩施州监察委员会驻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简称“监察专员办”)合署办公。校纪委、监察专员办依照党章党规、宪法和监察法,根据州纪委监委授权,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部门下设综合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
三、机构职责权限
主要职责
依据党章、宪法和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根据州纪委监委授权,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及监督、调查、处置等工作。
1.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宪法、监察法和法律的尊严,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对学校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和法律的决定。围绕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关于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决策部署、净化高校政治生态等,强化政治监督。
2. 协助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围绕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领导干部落实领导责任、监察信息员或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纠治“四风”等,强化日常监督。
3. 监督检查党组织、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对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 检查和处理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案件,并按职权范围决定或改变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监察对象的处分。
5. 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监察对象的复审申请和复核申请,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6. 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工作。
工作权限
1. 监督检查学校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以及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
2. 对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选人用人、安全稳定等重要工作进行调研,了解掌握学校政治生态建设总体状况,进行分析研判,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意见。
3. 加强对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审计处、质量处等监督主体落实监督责任的再监督,督促其依规行使监督管理职权;对招生就业、人才招聘、基建工程、招标采购、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督促干部依规依纪依法正确履行职责。
4. 按照管理权限,查处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党规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对涉嫌一般职务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进行调查;对调查中发现或其他途径发现的涉嫌严重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及时报省、州监委研究处置。
5.依规依纪依法采取谈话、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暂扣、封存)、勘验检查、鉴定等监察措施,措施使用及审批严格按照省、州纪委监委有关规定执行。
6.按照管理权限,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纪党员依纪依规给予处理;对公职人员一般职务违法行为,依照法定程序作出政务处分决定,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移交任免机关、单位依法给予处分。
7.针对监督检查、调查、处置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或重大问题,对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有关党组织或者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并督促整改;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监察对象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8.行使党章党规、法律法规和州纪委监委授予的其他工作权限。
内设室职责
1.综合室主要职责
受理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管理,办公室日常事务等工作。
(1)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受理学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监察对象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其他信访举报和检举、控告。
(2)负责统一受理问题线索,实行分类处置,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处置意见。负责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谈话函询。
(3)负责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做好问题线索及案件相关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4)负责起草、审核、印发、报送有关纪检监察工作文件、计划、总结、报告、信息和其他上报下发的综合性文字材料。
(5)负责纪检监察相关会议的组织筹备,会议记录,负责对纪委、监察专员办决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催办落实。
(6)负责公文流转、档案资料管理、印章管理,协调办理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7)负责内网的协调维护管理及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协助管理部门财务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纪检监察室主要职责
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对中层及以下公职人员涉嫌违纪和一般职务违法行为进行审查调查、处置等工作。
(1)协助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
(2)协助做好全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和业务指导,组织和指导全校纪检干部(监察信息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学校廉洁文化社团指导管理工作。
(3)负责对校党委工作机关、校党委批准设立的党组织和校党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等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对中层及以下公职人员的涉嫌违纪和一般职务违法行为进行初步核实、审查调查,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对审查调查中发现或者其他途径发现的涉嫌严重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及时按要求上报。
(5)负责对学校党委、行政领导班子或有关部门提出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并督促整改落实。
(6)负责案卷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审理案件除外)。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案件审理室主要职责
负责对涉嫌违纪或违法、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审核把关,党纪法规政策研究,案卷归档管理等工作。
(1)负责对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
(2)负责审理违法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处分意见。
(3)负责受理党员、监察对象的申诉。
(4)负责对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工作。
(5)负责审理案件的案卷档案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学校公职人员廉政档案建设与管理工作。
(6)负责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定期分析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协助做好廉政文化社团工作,协助开展相关廉政课题研究工作。
(7)负责信息宣传报道工作。协助起草对内对外重要文稿,参与起草制定校内有关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负责校内纪检监察制度规定的咨询、备案审查等工作。
(8)负责部门对外网站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