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成立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党委书记担 任,第一副组长由学校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学校党委其他成员担 任,成员为校属各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质量 管理处,质量管理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学校办公室、纪监审、 教务处、学工处、人事处、招生处、计财处、保卫处、科技处负 责人为考核办成员,具体负责学校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
二、考核指标及考核部门
(一)职能部门(含行政、后勤、教辅部门)
序号 |
考核内容 |
权重% |
考核内容 |
考核部门 |
备注 |
1 |
党的建设 |
10 |
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及民族 宗教工作 |
组织部 |
年终 考核 |
10 |
思想建设(宣传、意识形态、文明创建) |
宣传部 |
5 |
作风建设及纪律建设 |
纪委 |
5 |
师德师风 |
人事处 |
2 |
业务 工作 |
月度 工作 |
10 |
按照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校领导交办 的临时性工作制定月工作计划,计划与 完成情况自查交分管校领导签字后交 质量管理处 |
考核办 |
分月 考核 |
年度 工作 |
15 |
按照学校工作要点制定部门年度工作 计划,年终考核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
考核办 |
年终 考核 |
5 |
常态化诊改工作 |
质量处 |
5 |
网络信息安全,信息化建设、应用与推 广 |
网络信息 中心 |
3 |
安全稳定 |
10 |
综合治理 |
保卫处 |
年终 考核 |
5 |
综合管理 |
办公室 |
4 |
其 他 |
招生 |
5 |
招生情况 |
招生处 |
行政 大值班 |
5 |
依据参与“大值班”履职及通报情况给 各部门赋分 |
办公室 |
学期 考核 |
满意度 测评 |
5 |
校领导、教学单位正科级以上干部 |
人事处 |
年终 考核 |
开源 节流 |
5 |
依据部门年度资金使用绩效、资金争 取、资金创收、资产管理等情况评定 |
计财处后 勤处 |
(二)教学单位
1.二级学院
序号 |
考核内容 |
权重% |
考核指标 |
考核部门 |
备注 |
1 |
党的建设 |
5 |
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及宗教 工作 |
组织部 |
年终 考核 |
5 |
思想建设(宣传、意识形态、文明创建) |
宣传部 |
5 |
作风建设及纪律建设 |
纪委 |
5 |
师德师风 |
人事处 |
2 |
业务 工作 |
学期 工作 |
5 |
依据教育教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及部 门年度计划制定学期计划,计划与完成 情况自查交分管校领导签字后交质量 管理处 |
考核办 |
学期 考核 |
年度 工作 |
10 |
教学改革与建设 |
教务处 |
年终 考核 |
8 |
学生管理 |
学工处 |
5 |
共青团深化改革 |
团委 |
3 |
师资队伍 |
人事处 |
3 |
就业创业 |
就业创业 处 |
3 |
科技与产学合作 |
科技处 |
|
|
|
3 |
社会培训 |
继续教育 学院 |
|
5 |
常态化诊改工作 |
质量处 |
3 |
网络信息安全,信息化建设、应用与推 广 |
网络信息 中心 |
3 |
大学生征兵 |
|
3 |
安全稳定 |
6 |
综合治理 |
保卫处 |
3 |
综合管理 |
办公室 |
4 |
其 他 |
招生 |
5 |
招生情况 |
招生处 |
行政 大值班 |
5 |
依据“大值班”通报情况赋分 |
办公室 |
学期 考核 |
满意度 测评 |
5 |
校领导、行政、后勤、教辅正科级以上 干部 |
人事处 |
年终 考核 |
开源 节流 |
5 |
依据部门年度资金使用绩效、资金争 取、资金创收、资产管理等情况评定 |
计财处 后勤处 |
5 |
加 分 |
提供文件、证书原件 |
考核办 |
年终 |
2.公共课部、马克思主义学院
序号 |
考核内容 |
权重% |
考核指标 |
考核部门 |
备注 |
1 |
党的建设 |
5 |
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及宗教 工作 |
组织部 |
年终 考核 |
5 |
思想建设(宣传、意识形态、文明创建) |
宣传部 |
5 |
作风建设及纪律建设 |
纪委 |
5 |
师德师风 |
人事处 |
2 |
业务 工作 |
学期 工作 |
5 |
依据教育教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及部 门年度计划制定学期计划,计划与完成 情况自查交分管校领导签字后交质量 管理处 |
考核办 |
学期 考核 |
年度 工作 |
32 |
教学改革与建设 |
教务处 |
年终 考核 |
5 |
常态化诊改工作 |
质量处 |
|
|
|
3 |
网络信息安全,信息化建设、应用及推 广 |
网络信息 中心 |
|
3 |
师资队伍 |
人事处 |
3 |
科技与产学合作 |
科技处 |
3 |
安全稳定 |
6 |
综合治理 |
保卫处 |
3 |
综合管理 |
办公室 |
4 |
其 他 |
招生 |
5 |
招生情况 |
招生处 |
行政 大值班 |
5 |
依据“大值班”通报情况赋分 |
办公室 |
学期 考核 |
满意度 测评 |
5 |
校领导、行政、后勤、教辅正科级以上 干部 |
人事处 |
年终 考核 |
开源 节流 |
5 |
依据部门年度资金使用绩效、资金争 取、资金创收、资产管理等情况评定 |
计财处 后勤处 |
5 |
加 分 |
提供文件、证书原件 |
考核办 |
年终 |
3.中职部
序号 |
考核内容 |
权重% |
考核指标 |
考核部门 |
备注 |
1 |
党的建设 |
5 |
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及宗教 工作 |
组织部 |
年终 考核 |
5 |
思想建设(宣传、意识形态、文明创建) |
宣传部 |
5 |
作风建设及纪律建设 |
纪委 |
5 |
师德师风 |
人事处 |
2 |
业务 工作 |
学期 工作 |
5 |
依据教育教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及部 门年度计划制定学期计划,计划与完成 情况自查交分管校领导签字后交质量 管理处 |
考核办 |
学期 考核 |
年度 工作 |
25 |
学生管理 |
学工处 |
年终 考核 |
10 |
共青团深化改革 |
团委 |
4 |
教学督导与管理 |
教务处 |
4 |
后勤服务与管理 |
后勤处 |
|
|
|
3 |
网络信息安全,信息化建设、应用及推 广 |
网络信息 中心 |
|
3 |
安全稳定 |
6 |
综合治理 |
保卫处 |
3 |
综合管理 |
办公室 |
4 |
其他 |
招生 |
5 |
招生情况 |
招生处 |
行政 大值班 |
5 |
依据“大值班”通报情况赋分 |
办公室 |
学期 考核 |
满意度 测评 |
5 |
校领导、行政、后勤、教辅正科级以上 干部 |
人事处 |
年终 考核 |
开源 节流 |
5 |
依据部门年度资金使用绩效、资金争 取、资金创收等情况评定 |
计财处 |
5 |
加 分 |
提供文件、证书原件 |
考核办 |
年终 |
三、考核办法
(一)质量管理处会同校办、纪委将学校工作要点分解到职 能部门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将学校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列入职 能部门月度工作任务清单,部门目标考核坚持过程性考核与终结 性考核相结合,质量管理处、校办和纪委要对职能部门月度工作 完成情况、二级学院(部)学期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项目牵头考核部门必须依据学校年度工作要点制定操 作性强的量化考核方案,于当年春季学期第一周交质量处统一发 布,并严格按照方案对各部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于次年 1 月
10 日前报考核办,质量处汇总各部门考核。
(三)关于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测评推优票数为被考核部门 总数的 50%,教学单位只对行政、后勤、教辅等职能部门投票, 行政、后勤、教辅等职能部门只对教学单位投票,校领导对所有 单位投票。投票在每年年终部门述职后,由正科级以上干部分类
参与投票,具体考核统计由人事处负责。
(四)部门牵头考核的项目,本部门的考核评分取被考核部 门考核分的“中位数”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考核为满分:
1.负责的考核项目受到州级及以上表彰。
2.部门年终民主测评获得参与测评人员 60%的优秀票。
(五)二级学院(部)考核加分
1.师生技能竞赛:教育厅(人社厅)举办的获一、二、三 等奖每项分别加 1 分、0.5 分、0.2 分;教育部(人社部)举办的 获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加 5 分、3 分、2 分。
2.教学质量工程:省教育厅立项并验收下文的重点(品牌、 特色、“双高”)专业、精品在线课程、实训基地、教学团队(名 师工作室),每项加 2 分;教育部立项并验收下文的重点(品牌、 特色、“双高”)专业、精品在线课程、实训基地、教学团队(名 师工作室),每项加 5 分。
3.政府表彰的教科技成果:国家级(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国家教学成果奖、全国社会科 学优秀成果奖、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教育部高校优秀科 技成果奖、全国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 加 20 分、15 分、10 分;省级(省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科 技进步奖、省教学成果奖、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全省教育科 学优秀成果奖)一、二、三奖每项分别加 5 分、2 分、1 分;州
级(恩施州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加 2
分、1 分、0.5 分(成果必须以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署名,第一完 成人是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4.办学规模:依据学工处统计当年注册学生实有人数,院 部加分=院部实际人数÷学校总人数×5 分。
(六)部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选为前 50%。 1.综合治理不达标(详见综合治理考核细则)。
2.教职工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详见师德师风考核细则)。
3.教职工有严重违纪(详见党风廉政考核细则)。
四、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核办将考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考核领导小 组研究通过。
(二)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部)考核前三名,学校党委作 为先进单位表扬,受到表扬的部门所属教职工年度年终效益绩效 上浮 15%。
(三)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部)考核排名分别位于前 50%, 除去前三名的部门所属教职工年度年终效益绩效上浮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