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锲而不舍纠治“四风”,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建始县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颜昌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
2013年7月至2014年1月,颜昌泉在担任长梁乡党委书记期间,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27.7万元;2019年12月,借其子操办婚礼之机,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和下属礼金共计3.4万元。颜昌泉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8月,颜昌泉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恩施市路灯管理所原副所长陈孝辉私车公养问题。
2016年3月至2019年2月,陈孝辉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为其私车加油。2022年6月,陈孝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三、利川市民安粮油储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郑才州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问题。
2019年至2021年,郑才州多次套取公款共计5.1066万元,用于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2022年6月,郑才州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相关费用全部退赔。
四、咸丰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滕和平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问题。
2020年12月至2021年12月,滕和平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2022年6月,滕和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以上案例再次表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回潮复燃的隐患不容忽视,作风建设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有的不思进取、贪图享乐,有的挖空心思、贪图利益,有的巧立名目、借机敛财,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全州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常怀律己之心,紧绷律己之弦。全州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不断把作风建设推向深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把握不正之风与腐败互为表里、同根同源的关系,坚持风腐同查,既严肃查处不正之风背后的腐败,又深挖细查腐败案件中的作风问题,坚决遏制歪风邪气,让新风正气不断充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