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周恩来的侄女周秉建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赴内蒙古插队。那一年,她刚满15岁。临行前,周恩来亲切地嘱咐她扎根大草原,虚心向牧民学习,搞好民族团结。两年后,周秉建在当地应征入伍。
当她在北京军区参加完新兵集训,穿着一身戎装走进西花厅时,周恩来对她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你能不能脱下军装,重新回到内蒙古草原?你不是说内蒙古草原天地广阔吗?”周秉建急忙解释自己参军不是走了后门,而是通过了体检政审的正常手续。周恩来摇摇头,严肃地说:“你参军虽然符合手续,但内蒙古那么多人,专挑上你,还不是看在我们的面子上?我们不能搞这个特殊,一点也不能搞。”
回到部队的当天,周秉建流着泪向部队领导写了离队申请,在伯伯的督促下,重新回到了大草原,直接住进了牧民的蒙古包。
事实上,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因不少故乡亲友要谋求一官半职,周恩来曾专门召集家庭会议,定下“十条家规”:一、晚辈不准丢下工作专程来看望他,只能在出差顺路时来看看;二、来者一律住国务院招待所;三、一律到食堂排队买饭菜,有工作的自己买饭菜票,没工作的由总理代付伙食费;四、看戏以家属身份买票入场,不得用招待券;五、不许请客送礼;六、不许动用公家的汽车;七、凡个人生活上能做的事,不要别人代办;八、生活要艰苦朴素;九、在任何场合都不要说出与总理的关系,不要炫耀自己;十、不谋私利,不搞特殊化。
周恩来是国家总理,管理着一个“大家”,但他始终把自己当作人民的勤务员,以身作则。“十条家规”,既是丰厚的“精神家产”,更是醇正的好家风。它像一面镜子,告诫我们如何掌好权、用好权,如何过好权力关、亲情关。